给原国家学历文凭考试学生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9-8-22    点击数:[963]
 

给国家学历文凭考试学生的紧急通知

 

原参加国家学历文凭考试的各位学生:

接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文件通知,凡在我院参加了国家学历文凭考试且还没有完全通过考试科目的学生,从2010年开始,可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科目来代替未通过的科目,以达到毕业要求,并办理毕业证。我院学生界时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报考和办理手续(报考时间跟自考时间同步)。请原参加学历文凭考试的学生相互转告。

长沙远航翻译专修学院

(长沙中山外国语学院南院)

2009822

 

以下是摘录的湖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文件

湖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文件

湘自考委发[2009]2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关于妥善处理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遗留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通知》(教发[2004]24号)、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高等教育学历文凭有关工作的通知》(考委[200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省取消了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为妥善处理有关遗留问题,经研究决定,参加我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尚未毕业的考生,从2010年开始,可转为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取消后,考生可转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同或相近专业参加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专业:外贸英语(代码007),对应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英语(外贸英语方向)(代码C050207),外贸英语(外贸英语方向)(专科)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担任主考学校;

二、学历文凭考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同或相近专业,其学历文凭考试中合格的全国统考课程、省统考课程和校考课程,可顶替对应自学考试专业中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见附件2)。

三、已通过学历文凭考试3门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思想品德教育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程的考试;只通过1门的,须加考一门专科层次的公共政治课程。个别专业由于对应的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课程门数较多,学历文凭专业中开设的课程不足、无法顶替的,需参加自不考试补足必修课程。

四、从高等考试学历文凭考试转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到各专业指定主考学校报考,报考费按照我省有关点考的规定缴纳。

我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涉及广大学历文凭考生的利益。各市州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和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要及时将本通知告知有关考生,并做好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使有关规定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各有关方面应加强沟通与合作,积极稳定地进行处理。

附件: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应专业课程顶替表

00九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学历文凭考试  遗留问题  处理  通知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9818日印发

附件:

序号

国家学历文凭考试专业

对应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

007外贸英语

C050207英语(外贸英语方向)(专)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4

大学语文

04729

大学语文

2

2018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3

7972

英语国家概况

00522

英语国家概况

4

7970

英语阅读(一)

00595

英语阅读(一)

5

7973

英语写作基础

00597

英语写作基础

6

7969

综合英语(一)

00974

综合英语(一)

7

7965

综合英语(二)

00975

综合英语(二)

8

8504

计算机基础(含上机)

10403

外贸文献阅读

9

7967

英语听力

00593

听力

10

2065

英语口语

00594

口语